红字发票确认即开票!
具体操作
如果开具的数电票,对方还没有勾选,只需找到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对应的蓝字发票,选择好数电票票种和开具红字发票原因后,提交并确认后即开票成功。 01
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验证登录成功。 02 选择【我要办税】,点击【开票业务】,再选择【红字发票开具】。 03
在红字发票业务的常用功能页面,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对应的数电票信息。 04
确认已选发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数电票票种、开具红字发票原因,点击提交并确认。
05
红字发票开具成功,实现确认即开具。 纳入数电票试点的企业开具红字发票,对于已勾选的发票,任意一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需要对方确认,但一经确认即自动开票成功。 一、销售方
1.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验证登录成功。 2.选择【我要办税】,点击【开票业务】,再选择【红字发票开具】。
3.在红字发票业务的常用功能页面,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选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对应的数电票信息。 4.确认已选发票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数电票票种、开具红字发票原因,点击提交并确认,此时系统将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发送对方,等待对方确认。 二、购买方
1.前面的步骤一致,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我要办税】——【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处理】,选择购买方信息,开票时间等信息后,点击查询。 2.在【红字发票确认信息】中,选择同意确认红冲的发票,点击查看,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3.确认无误后,显示确认成功,在【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全量发票查询】,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成功开具的红字发票,确认即开票,无需对方再行操作。 温馨提示 确认即开票功能目前仅针对数电票,使用数电纸票红冲数电纸票时仍需手动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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