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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柒柒 于 2023-11-2 20:04 编辑
一、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时,应当按照下面顺序计算个税:
1、 应就归属到该合伙人当年度未缴纳经营所得的未分配利润部分,征收:“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2、 从合伙企业层面来看,合伙人将其投资份额转让,应对合伙人进行退伙清算就其清算所得征收“经营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3、 从合伙人层面来看,应就新合伙人取得原合伙人的份额,所支付的溢价部分,征收原合伙人的“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二、印花税
合伙人转让合伙人份额,不属于印花税应税项目,不需要按“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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