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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满足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是可以享受的。
这种简易计税以及优惠政策,都只是计算税金的方式不一样,一般纳税人在会计核算时计入的会计科目使用“应交税费-简易计税”,而不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其他的会计核算步骤跟一般计税一样。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都是简易计税,是否享受优惠政策只是计算的税额不一致,会计核算就没有差异,税额都统一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1.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2.支付或发生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如有)
贷:银行存款等
3.出售:
借:银行存款等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按照优惠后应交税额)
4.结转: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可能在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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