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数电发票备注栏还需要填写吗?发票“备注栏”要不要填写? 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法规有明确格式要求的,必须按正确格式填写。填写格式错误或未填写备注税务部门认定为则为“虚开”,不予抵扣增值税,也不能税前扣除。 第二种:法规没有明确格式要求的,建议填写。备注是作为发票与真实业务之间的信息链接纽带,也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指引信息之一,需要尽可能的填写与真实业务有关联的辅证信息。根据建筑业备注栏税法的规范要求,取得建筑服务不合规发票,将面临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所得税也不能税前扣除,如果涉及土地增值税,还不能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还可能带来罚款补税等风险: 1、销售方在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时,数电票票面设定特定栏次,备注栏在其中,开具过程中这些特定栏次必须填写,否则发票就开不出来;只是开出来不在“备注栏”显示,在票面其他地方显示。 2、建筑服务数电票【跨地(市)】标志选择是用于区分是否属于跨地区项目,以及与跨区报验、预缴税款相关。因此,数电票(建筑服务)开票时需通过下拉框操作,本地的建筑项目【跨地(市)】标志选“否”,跨地市建筑项目选“是”。风险提示:异地提供建筑涉税的政策及申报实务等 3、建筑服务数电发票:“规格型号”、“单位”、“数电”、“单价”栏都是灰的,说明不需要填写
二、2023年备注栏新规!数电发票备注栏如何填? 数电发票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其中,有5项特定业务,其相应的“备注信息”为必填项(不填开不了票),包括:建筑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旅客运输服务。
1、建筑服务建筑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建筑服务发生地】【建筑项目名称】【跨地(市)标志】。
2、货物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
3、不动产销售不动产销售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面积单位】【跨地(市)标志】。
4、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备注栏必填内容包括【不动产地址】【租赁期起止】【跨地(市)标志】【产权证书/不动产权证号】【面积单位】。
5、旅游运输服务旅客运输服务没有必填信息,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填报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等信息。
三、备注栏填写不规范?这四大风险请注意! 1、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内容,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开票方开具的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是有权拒收的。取得未按规定备注的发票,显然属于取得了不合规票据,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将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具体政策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增值税风险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时,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如果企业已经抵扣了,需要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填写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土地增值税风险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当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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