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退税前,自查以下退税条件
是否同时符合以下退税条件:
(1)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2)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骗取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4)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二、留抵退税自查10个风险点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
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4、企业收入、期间费用变动异常
如果企业期间费用变动率与收入变动率相差超过20%,也是税务局观众的重点。
注:指标=期间费用变动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期间费用变动率=(本期期间费用期末值一上期期间费用期末值)/上期应收账款期末值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期末值一上期主营业务收入期末值)/上期主营业务收入期末值
问题指向:正常情况下两者应基本同步增长,弹性系数应接近1。
(1)弹性系数大于1,且两者相差超过20%,两者都为正时,可能存在企业少报或瞒报收入以及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二者都为负时,无问题;
(2)弹性系数小于1,且两者相差超过20%,二者都为正时,无问题;二者都为负时,可能存在少报或瞒报收入以及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3)弹性系数为负数,且期间费用变动率为正,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为负时,可能存在企业多列期间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5、应纳税额处于临界点附近
一些企业为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会去随意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实际应纳税所得额110万的调整到100万,实际应纳税所得额310万的调整到300万。
因此,如果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长期接近临界点,尤其收入和成本都很大的情况下,税务局就会怀疑企业存在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调节利润的情形。
6、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异常
(1)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收账款或应付大于销售收入的80%
企业赊销业务占比太大,缺乏现金流但还能存活,违反常理,存在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2)如果企业当年新增应付账款大于销售收入的80%
应付账款过大,说明企业很多业务购货不付款,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购买虚开发票的情形。
7、预收/预付账款异常
如果当年预收账款余额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过20%(即当年预收账款余额/销售收入>20%),说明企业收到了很多款项,但没有发货,不符合常理,可能存在企业已经发货,但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预付账款余额是负数,且金额较大可能是收到了款项没有确认收入,有隐瞒收入的可能性。
8、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异常
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正常情况下企业新增的“其他应收款”占收入的比重较小,如果数额较大且年度终了后没有归还,可能会被税务局,视同对股东的分红,补缴20%个税。
“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可能会被税务局怀疑存在隐藏收入、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9、企业长亏不倒
企业连续3年亏损,尤其是收入和成本费用都很大时还连续3年亏损,出现这种情况的要小心了。
一般情况下,长亏不倒违反常理,企业很可能存在调整利润的情形,例如隐瞒收入,虚列成本、通过关联交易避税等。
10、税负率异常
税负预警值是动态的,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是不同的,预警值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税务机关通过评估,只要企业税负变动异常,不管是税负是过高还是过低,都会被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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