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color=rgba(228, 242, 255, 0.47)]公司研发样机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如下
取得销售意向前,[backcolor=rgba(228, 242, 255, 0.47)]公司研发样机系根据前瞻性研发活动的试验品,此阶段研发活动主要系新产品研制,研发成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研发样机在使用和出售上均存在不确定性,难以确定是否能为发行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在此阶段, 研发样机的成本通过研发费用核算。[backcolor=rgba(228, 242, 255, 0.47)]取得销售意向后,与客户签订合同、约定产品技术参数、验收标准及付款条件等条款,与研发样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满足存货的确认标准,因此将研制样机所耗用的直接材料费用、归集的人工成本及其他费用作为制造样机的成本费用从研发费用调整至存货中。待样机销售时,将研发样机的销售金额确认为营业收入,并结转相关的营业成本。 [backcolor=rgba(228, 242, 255, 0.47)]具体处理总结如下:
项目 | 会计处理 | 取得销售意向前 | 借:研发费用,
贷:研发投入所涉及的相关科目 | 取得销售意向后 | 借:存货,
贷:研发费用(冲回取得销售意向前已计入研发费用金额) | 对外销售时 | 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存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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