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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9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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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APP,按照如下步骤进行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1、登陆后在首页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如符合简易申报标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已预缴税款的)可直接使用简易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如不符合简易申报标准,点击屏幕右上角“切换标准申报”,在填报方式中选择“我需要申报表预填服务”,并点击“开始申报”;
2、在“任职受雇单位”中选择我们公司的名称,点击下一步,到“收入和税前扣除”页面,查看总工资数据,无误的话继续点击下一步到“税款计算”页面,查看“应纳税额”和“已缴税额”是否存在差异,如果存在差异,可联系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核实。
3、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①年度汇算清缴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②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③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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