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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常查的业务招待费,也是财务经常犯错的点
一、所有的餐费≠业务招待费
1)员工培训时合规餐费,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2)公司开董事会发生餐费,应计入董事会会费;
3)影视公司因拍摄发生剧中餐费,应计入影视成本;
4)工会组织员工活动期间发生餐费,应计入工会经费;
5)公司筹建期发生餐费,应计入开办费;
6)以现金发放给员工餐补,应计入工资薪金。
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
1)委托加工、对公司形象、产品宣传作用的,作为业务宣传费;
2)因业务洽谈会、展览会的餐饮住宿费,作为业务宣传费;
3)搞促销活动时赠送给客户的礼品,作为业务宣传费;
注意: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
举2个例子对比,
例一
公司购进了一批华为手环赠送客户,直接购买送给客户的话,性质属于送礼,无论是财务上还是税务上,应计入业务招待费进行核算。
例二
公司若将购买的华为手环委托礼品策划公司进行公司形象设计后赠送给客户,对公司做起宣传,应计入业务宣传费进行核算。
因此,业务招待费和业务宣传费,在税务处理上是大不一致。
三、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
员工年终聚餐、午餐、加班餐,应计入应付福利费。
注意:以上所述几种福利餐费,都不是以应酬为目的。
四、所有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员工出差途中符合标准的餐费,应计入差旅费。
注意:要与公司的来宾接待产生的费用要区分开。
五、所有会议费≠业务招待费
管理层在宾馆开会发生的餐费,应计入会议费。
税局对会议费有严格相关的要求,并不是所有的会议费发票都计入会议费,从而逃过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
注意:若公司计入会议费时,需要资料具体的内容如:详细证明的,会议时间、地点、参与人、目的、费用标准等相关证明材料,作为税局备查资料。若没有,是需要调整为其他费用进行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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