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一金基数采集信息申报
一、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1日至2022年7月20日。
二、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22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依据。
申报时,不对月平均工资做上下限限制;核定时,按照本市“五险一金”上下限规定分别核定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自2022年7月份开始,用人单位和职工按核定后的基数核定缴费金额。
三、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22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五、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申报“五险一金”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结果可随时查询;住房公积金申报结果可于本单位7月份委托收款日后查询,非委托收款单位可于7月20日后查询。
住房公积金调整不成功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再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