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TY 于 2022-6-28 11:00 编辑
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模块完成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汇总备案。
备案操作时有两点需要注意:
1)若以前没有备案过,打开备案菜单后“已备案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总体信息”处则无任何信息(显示“未查询到您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记录”),此时只需点击【新增】,进入备案界面后,在“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增加过的分支机构信息会自行带出,自行填写补充后下一步提交即可; 2)若以前有做过相关备案,此次只需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分支机构,打开备案菜单后“已备案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总体信息”处显示备案信息,选中原备案信息,点击【修改】,进入后在“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增加过的分支机构信息会自行带出,自行填写补充后下一步提交即可。 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
三、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总分机构信息备案表页面。
备案操作时有两点需要注意:
若以前没有备案过 一、显示“未查询到您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记录”),点击【新增】。
二、业务办理页面。
若以前有做过相关备案此次只需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分支机构,打开备案菜单后“已备案汇总纳税企业情况登记—总体信息”处显示备案信息,选中原备案信息,点击【修改】,进入后在“总分支机构信息变更”增加过的分支机构信息会自行带出,自行填写补充后下一步提交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