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195|回复: 12

请问个人从事网红直播所得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

[复制链接]

286

主题

837

帖子

639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396
 楼主| 发表于 2022-2-28 15: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个人从事网红直播所得属于“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能否把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通过个独企业转换为经营所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7

主题

1590

帖子

799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7998
发表于 2022-2-28 15:4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从这个行业的实质上来讲是经营所得,本身就是个人工作室的概念和模式,只是现在个独几乎没有核定征收了,都是查账征收,跟经营一家小公司是一样的,申报增值税和生产经营所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0

主题

1294

帖子

923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230
发表于 2022-2-28 15:52: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主要看个人自己完成的还是团队来完成的吧,如果是个人完成的话就是劳务报酬,团队完成的话是经营所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720

帖子

3066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066
发表于 2022-2-28 15: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公司性质吧?跟个人无关吧》
财咖认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主题

63

帖子

202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202
QQ
发表于 2022-4-1 10: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0

主题

712

帖子

396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965
发表于 2023-2-10 13: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记得出个了意见稿是说劳务所得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0

主题

712

帖子

396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965
发表于 2023-2-10 13: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louxiaolu 于 2023-2-10 13:43 编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广告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48号)第二条规定:“凡在广告中提供名义、形象或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以及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或受托从事广告制作的单位和广告发布者,均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有关事宜……” 
第三条规定:“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第六条规定:“纳税人以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以外的其他形式取得所得,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其所得的形式和价值,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据以征税。对于不能准确提供或划分个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及劳务而取得的所得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支付总额等实际情况,参照同类广告活动名义、形象及其他劳务提供者的所得标准,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据以征税。”
第七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以纳税人每参与一项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所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稿酬所得以在图书、报刊上发布一项广告时使用其作品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提供一项特许权在一项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使用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上述所得,采取分笔支付的,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算纳税。”   
第九条规定:“分笔取得一次所得和扣缴人应扣未扣或少扣税款以及没有扣缴人的纳税人,应当于取得所得的月度终了后七日内,向扣缴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
第十条规定:“扣缴人和纳税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6

主题

635

帖子

315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156
发表于 2023-2-12 20:5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进工作室和公司,就是劳务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419

帖子

2237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237
发表于 2023-2-13 09: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学到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9

主题

779

帖子

3808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3808
发表于 2023-2-13 15: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