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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8 1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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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唱弘丽 于 2021-11-18 11:12 编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5170427/content.html
首次申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可领用发票数量有什么规定?
如果您是北京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符合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份;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份。
自2021年1月21日起,北京新办纳税人实行专票电子化,实行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在完成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免费领取税务Ukey后即可通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同属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同时适用于纳税人所领用的电子专票和纸质专票,两者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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