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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子木 于 2021-11-15 11:54 编辑
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排查:
(1)请先核实税控设备是否已进行抄报操作,建议先去您的开票软件进行抄报;
(2)请排查是否已操作发票验旧,如有验旧过请核实您验旧填写的日期为发票开具日期,建议您直接填写202101可以直接把今年1月至今的发票全部进行验旧;
(3)如未验旧请您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选择对应的发票种类进行验旧;
(4)可领用发票数量=核定发票量-结存-已领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可以预支1-2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
▲核定发票量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票种核定查询】;
▲发票结存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已领用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领购日期请选择3个月以上)。
(5)验旧完成后请您隔24小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
(6)如以上排查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功能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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