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1. 最新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 解答: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如下: (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A企业是从事办公用品批发的纳税人,2021年第1季度从业人数100人,资产总额300万元,收入总额为200万元,成本和费用总计为105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A企业2021年第1季度需要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上述案例中,A企业是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那么A企业第1季度需预缴企业所得税为: (200-105)×25%×20%×50%=2.375万 提示: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按照12.5%×20%来计算,相当于是: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率仅为2.5%。 参考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一条。 2.最新的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收优惠政策是什么? 解答: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时间段内,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示: (1)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享受此优惠,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优惠政策,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2)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的部分,可以享受减半优惠政策,不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参考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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