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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13 14: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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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并入,需要在税源地申报,回国抵免:
大多数国家根据纳税人“居民身份”和“所得来源”两个标准确定税收管辖权,因此可能会对同一笔所得重复征税。消除国际双重征税的一般方法主要包括扣除法、免税法和抵免法。抵免法是国际上运用最多的一种方法,目前我国在解决跨国所得双重征税的问题上采用的即为抵免法。
抵免方式及适用范围
根据所得类型及其他因素维度,我国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分为直接抵免、间接抵免和饶让抵免三种方式。
1.直接抵免:企业直接作为纳税人就其境外所得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在我国应纳税额中抵免。
2.间接抵免:境外企业就分配股息前的利润缴纳的外国所得税额中由我国居民企业就该项分得的股息性质所得间接负担的部分。
3.饶让抵免:境内企业根据税收协定相关免税或减税待遇,将在境外享受的免税或减税待遇,视同其境外已缴税额在我国的应纳税额中予以抵免。
在政策方面,《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以下简称84号文件)规定,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即“分国(地区)不分项”,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即“不分国(地区)不分项”,并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125号文件)第八条规定的税率,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方式以一个国家为维度,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同一投资架构层级且位于不同国家的企业之间,盈亏不得相互弥补。
“不分国(地区)不分项”计算方法以同一投资架构层级为维度,计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和抵免限额。同一投资架构层级且位于不同国家的企业之间,盈亏是可以相互弥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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