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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社会扶贫、水滴筹、轻松筹等平台进行公益捐款,只有电子截图,能否在个税汇算时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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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7 21: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过社会扶贫还有支付宝捐、水滴筹和轻松筹等公益捐款,有电子截图但都没有取得票据,在个税汇算时能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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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15: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飞奔的老冯 于 2021-6-24 14:56 编辑

不可以喔
相关法条明确过,详见以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第二条规定:企业和个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捐赠人凭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开具的捐赠接收函办理税前扣除事宜。
WechatIMG44.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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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8 15:2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小燕儿 发表于 2021-6-8 15:25
不可以喔
相关法条明确过,详见以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 ...

这种情况不符合上述的2种情况,所以我认为不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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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9 11:2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小燕儿 发表于 2021-6-8 15:26
这种情况不符合上述的2种情况,所以我认为不可以税前扣除

好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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