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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XM 于 2021-5-22 10:11 编辑
汇算清缴马上结束了, 有没有小伙伴遇到需要退税的情况呀~电子税务局里可以申请,不用去税务大厅现场
汇算清缴结算退抵税:1、登录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
2、在一般退(抵)税管理模块中点击“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3、进入退(抵)税申请页面,填写对应信息。当存在可退(抵)税款时,系统提示“您存在可退税金额为XX元”,点击“确定”继续操作。如果提示退抵税(费)明细为空,说明当前不存在可退税款,建议终止操作。“
提退税金类型”选择汇算清缴、汇算结算退税(费),“退抵税费原因类型”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退税申请理由”请描述产生退税的理由和适用政策法规。以企业所得税为例,须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第3款规定,申请汇算结算退税。”“申请退抵税(费)方式”一般选择“退税”,当存在欠税时,不能选择“退税”,可选择“抵欠”(可退金额小于欠缴金额)或“先抵后退”(可退金额大于欠缴金额),或缴纳欠缴税款后再选择“退税”。
4、上传系统要求提供的资料附件
5、成功提交申请后,可到【事项进度管理】模块点击“进度”,可以查询事项进度,下载对应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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