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 代建制即代理建设制度,是一种主要针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组织方式。《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对于项目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建设管理经验的直接投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要求实行代建制,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作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组织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管理单位按照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合同,承担项目建设实施的相关权利义务,严格执行项目的投资概算、质量标准和建设工期等要求,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将项目交付项目单位。 代建单位一般不参与项目前期的策划决策和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也不对投资收益负责。在项目建设期间,代建单位与建设单位或政府投资管理机构签订代建合同,收取代理费、咨询费,如果项目建设期间实现了投资节约,可按合同约定提取一部分节约投资作为奖励。项目代建合同生效后,代建单位通常须提交工程概算投资一定比例的履约保函。如果代建单位未能完全履行代建合同义务,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
|